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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NE:瞒报、漏报或错报品名最高罚款3万美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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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4-7 21:30:0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8月4日,船公司ONE官网发布通知称,公司曾于2019年7月5日发出《关于征收货物品名瞒报、漏报或错报的特别更改费的通知》,告知客户自2019年8月1日起,对于有瞒报、漏报或错报货物品名情况的货物,ONE将区分不同情况,按不同的标准向客户收取特别更改费。但在该通知发出后,实际上该通知并未被严格执行。同时,ONE认识到,该通知将该项费用称为“特别更改费”,其实不完全准确,更为正确的名称应该是“违约金”。有鉴于此,特发本通知。  一是将该项费用更名为“违约金”,  二是希望强调,自本通知发出之后,将原通知的标准,严格执行收费。  具体情况和费用标准重申如下:  针对由船公司检查发现瞒报、漏报或错报品名而需强制更改品名的情况,有特殊申报要求的非危货物征收违约金USD6000/箱;危险品征收违约金USD30000/箱。  针对订舱时瞒报、漏报或错报品名,但货物到目的港前后再主动申报并要求更改品名的情况,有特殊申报要求的非危货物征收违约金USD3000/箱;危险品征收违约金USD15000/箱。  ONE藉此再次呼吁广大客户,在订舱时请如实申报货物品名,确保海关预配舱单、报关单和提单信息一致,不得瞒报、漏报,避免错报,以免产生违约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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