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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炭是禁止出口的货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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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2-23 14:45:5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近日,深圳湾海关关员对一辆出口货车查验时,查获国家禁止出口的木炭一批,共计880千克。  木炭属国家资源类产品,每烧制1吨木炭需消耗5-10吨天然木材,同时还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,对环境污染严重。国家对以木材为原材料直接烧制的木炭全部禁止出口。  早在2004年,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林业局就已联合发布公告,对以木材为原料直接烧制的木炭全部禁止出口。  《刑法》司法解释规定,走私木炭等妨碍环境、资源保护的货物、物品超过10吨将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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